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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县:绩效考核考出村(社区)干部队伍新气象
点击数:    时间:2023-01-30
     

 

为推动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和成员履职尽责、激励担当作为,建设一支“闯、创、干”的村(社区)干部队伍,南县制定出台《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及成员绩效(年度)考核办法(试行)》,通过规范程序、严格标准、鲜明导向,推动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绩效考核和村(社区)干部年度考核实现体系规范化、评价精准化、结果差异化。

坚持规范有序

实行三优化

优化考核评价程序。坚持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绩效考核与村(社区)干部年度考核有机融合,先进行班子绩效考核,后进行个人年度考核,实现两个考核有机整合、一体推进。优化考核基数比例。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村(社区)干部报酬标准,明确85%为基本报酬,15%为绩效考核奖励报酬,基本报酬每月打卡发放,绩效考核奖励报酬作为考核基数,根据每年度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绩效考核等次,按对应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到位。优化考核内容设置。坚持县级定方向和考核指标,乡镇定具体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的原则,对考核内容、程序进行优化,确保考核能落地、见实效。

坚持精准科学

实行三结合

定性与定量相结合。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,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整体工作进行面上定性评价;实行乡镇分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开展精准评分,实现分项定量评价,提升考核精准度。自评与他评相结合。采取村(社区)自评、述职测评和乡镇党政会议集体评定的方式,实现多维度评价,确保精准考核的同时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。党建与绩考相结合。将基层党建“村述镇评”工作纳入村(社区)绩效考核重要内容,明确在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中抓基层党建工作所占篇幅不少于二分之一,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在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没有评定为“好”等次的,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,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评价、一体考核,避免出现“两张皮”。

坚持奖优罚劣

实行三挂钩

与评优评先挂钩。明确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班子的村(社区),个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可达3人,良好的可评2人优秀,合格的可评1人优秀,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评优秀。与报酬待遇挂钩。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,村(社区)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基数分别上浮20%、10%,评为不合格的,基数下调30%。对于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个人,每人另外奖励1000元,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热情。与干部选任挂钩。将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年度考核结果,作为推荐村(社区)干部参加公务员、事业人员招考以及各类比选择优选拔的重要依据。

 
     
     
来源: 红星云    作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