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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进行编号管理
点击数:    时间:2016-01-20
     

 

   为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,加强总量调控,从源头上把住发展党员入口,近期,湖南省委组织部决定对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(以下简称《入党志愿书》)进行全省统一编号管理。2016年1月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,一律使用全省统一印制、带有统一编号的《入党志愿书》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做几点说明:

    一、关于《入党志愿书》的编号方式

省委组织部每5年统一编号印制一次《入党志愿书》,编号采取“(时间区间)+单位编号+使用序号”的方式编制。其中时间区间用数字表示(例:2016-2020);单位编号用2位数字表示,为各市州、省直系统党(工)委序号;使用序号用6位数字表示,根据发展党员总量调控要求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,分别确定各地各系统在一个时间区间内的使用序号范围(例:2016-2020年《入党志愿书》使用序号范围参照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×5确定)。

    二、关于《入党志愿书》的管理使用

(一)《入党志愿书》的领取发放。省委组织部在每个时间区间前做好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印制发放工作,各市州确定所辖县市区、市直系统党(工)委《入党志愿书》使用序号范围,一次性发放。各省直系统,各县市区、市直系统党(工)委组织部门根据年度发展党员计划,确定所属党组织《入党志愿书》编号的具体分配号段。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每年12月份到上级党(工)委组织部门领取下一年度《入党志愿书》,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后,将《入党志愿书》发放给党支部。各级要建立《入党志愿书》发放台账,认真登记,做到一人一号。

(二)认真保管使用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《入党志愿书》的管理,明确专人进行保管,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要求使用《入党志愿书》,避免遗失、损坏、错填等现象。对遗失和作废的《入党志愿书》要及时登记、逐级上报备案,同时将原编号作废。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数量不足现象,应及时申请补领换领。一个时间区间结束时,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回未使用的《入党志愿书》,做好登记,统一销毁,并将使用情况向我部报告。

(三)防止违规使用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,加强检查指导,不得跨时间区间、跨地域单位、跨分配号段使用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各级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要核查《入党志愿书》及其编号,防止伪造或重复使用等问题。省委组部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时,将重点检查《入党志愿书》使用情况,对自行印制或违规使用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并在全省进行通报。

    三、其他有关事项

现有不带编号的《入党志愿书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,由各级党(工)委组织部门收回自行销毁。各省直系统,各县市区、市直系统党(工)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做好《入党志愿书》发放工作。


 
     
     
来源:未知来源    作者:党员教育管理科